我成为犯罪嫌疑人,被拘捕。
校方想把这件事压下去,尽量减少这件事造成的社会影响。
面对校方提出的各种条件,冯光耀一一拒绝。
而我母亲屡次上门去求冯光耀,次次被拒之门外。
在此期间,冯光耀开始一系列操作。
冯璇说我q犯她的地点是监控死角,但凭她的一面之词是难以立案的。
我只能当做犯罪嫌疑人,如果没有更直接的证据表明我确实犯罪,必须要及时把我放出去。
结果,冯璇那边提供了新的证据。
目击者!
在那个没有监控的地方,出现了目击者。
同时,在冯璇的衣服上提取到我的指纹。
而在冯璇指甲内提取到我的皮肤组织,警方立马对我进行调查。
警方确实发现我手臂上的抓伤。
“冯文杰,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“我是被冤枉的。”
“我刚才已经说过,冯璇经常找我请教问题,这一点不管是我的同学,还是老师都可以作证。”
“那天她也是找我请教问题,我送她回宿舍的路上她突然说最近学了女子防身术,想让我当陪练试试效果。”
“我按她的要求抓住她的衣服,当时她把我抓伤我还以为是应激反应。”
“现在我敢断定,她是有预谋的,接近我同样是有预谋的。”
“是冯光耀怕我学业有成后为我父亲伸冤,要提前毁了我。”
“冯文杰,目击证人说的你怎么解释,对方看到你把冯璇拖进小树林,你还要狡辩吗?”
“这也是我想说的。”我看着警方,“我建议调查目击证人,看看是否和冯光耀有什么特殊关系。”
“再一个,调查目击证人最近的银行账户流水。”
“冯文杰,你最好想清楚,如果你主动认罪在判罚的时候是可以从轻量刑的,你是学法律的应该懂。”
警方见我沉默,“我再问你一个问题,如果你真是被冤枉的,在冯璇大喊救命,附近出现其余学生后,你跑什么?”
“还有……”警方盯着我的胳膊,“经过法医鉴定,你在逃跑那段时间处理过手臂上的伤。”
“在我们提及你被抓伤之前,你说你手臂上的伤是自己弄的,这些你怎么解释?”